- by coffeegirl
我極度喜愛閱讀。
結束與台灣阿媽雲遊四海的快樂童年,被拎回台北上小學時,家中不但多了一個只會蠕動的嬰兒弟弟,還有一書櫃的書。喜歡讀書的爸爸在我回來前特別去買了很多書給我:格林童話、伊索寓言、十萬個為什麼等等。
當時我連注音符號都不認得,更何況是一顆一顆的中文字。爸爸從寫名字開始教我,再來就是抄報紙。上小學第一天,我是全班唯一不會注音符號但會寫國字的孩子。同學都已經在幼稚園時期學會基礎的國文數學,我只學會了在田邊抓福壽螺跟知了。幼稚園是什麼我不知道,我只曉得跟表哥表姐一起吃黑輪數竹籤的快樂。
再笨的孩子還是學會了注音符號,於是我開始看書。小一下課後都每天被放養到東方出版社,於是我在第一年就看完了全套的亞森羅蘋與福爾摩斯,接著開始看咆哮山莊、傲慢與偏見,倪匡,金庸等大部頭的書。爸爸買給我的小婦人是我人生中最愛的一本書,被我翻看的破破爛爛,鼻血鼻涕糊的到處。
9歲時因緣際會開始打籃球,可能因為資質清奇,很快的我就開始被當成類職業球員來培養,導致我對小學國中的印象就是不斷的訓練與受傷,日復一日,跟同學的交流感情十分淺薄。受傷的日子裡也是書不離手。因為沒法去書店或圖書館,我開始看爸爸的藏書,從古言的金瓶梅、水滸傳、紅樓夢到黨外禁書,我全部來者不拒,讀的癡迷不已。
文學、歷史、小說、甚至百科全書我什麼都讀。廁所、客廳、床上都有讀了一半的書。上了國中我不意外又是唯一不會ABC的學生,老師召見爸媽表達關切,爸爸當時到回答是:小學就是要快樂的過,不會英文字母學就是了。於是我開始每天早上在陽台朗讀英文,how are you? I am fine。我爸是對的,現在誰敢說我英文不好?
然後我開始看英文歌詞,一首一首的看;開始看爸爸的英文詩集、媽媽的原文羅曼史,一本一本慢慢的看。不懂的生字我也懶得查字典,對我來說故事比單一文字重要有趣的多,不懂得生字看多了大概也能猜出意思。
一直到現在,你搭飛機時打遊戲看電影,我讀書;捷運公車上你打手游刷SNS,我還是讀書。外配賤內買了我人生第一個Kindle 給我,我真心的認為kindle 是最偉大的3C商品之一(跟冷氣,洗碗機同等地位),它讓我可以把無止盡的藏書隨身帶著走,賦予我行動閱讀的超能力。於是我飛到哪讀到哪、上廁所時讀書、吃飯時看書、睡前更要讀書;中文英文日文無所不讀,商業哲學新詩甚至穿越小說,無所不讀。是的,我也讀過後宮甄嬛傳與步步驚心。
對於很多人幾乎不看書,或者一本書看了幾個禮拜還看不完的,我很難理解。很多爸媽習慣用平板教養孩子。孩子吃飯、吵鬧?沒關係,平板拿出來放一些影片就好。因為你都不讀書,也別奢望下一代會歹竹出好筍,難怪越來越多人不但沒家教,還沒常識,甚至中文字都寫不出幾個。
我並沒有像文青一樣,有那種對手動翻閱書頁的癡迷;只要我能閱讀,實體書虛擬書我都可以。爛書我也會耐著性子讀完,好書更是會一讀再讀三讀。kindle 在手,愛貓在側,一杯好茶,一塊點心,我就可以幸福的消磨一整天。你問我那賤內怎麼辦,他當然是在做點心給我吃啊,傻瓜。
Ps:從我的中文名字就知道愛讀書是家族遺傳,一直到現在沒有人可以唸對我的名字,連國文老師都無一倖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