僅是個看法

Just a different perspective

惡鄰日記 – 2

 

早上5點多的班機抵達桃園機場,我帶著幾位記者從西雅圖出差返回台灣。

我一向沒有什麼時差問題,該睡睡該吃吃。

那次在飛機上我就有點不舒服,應該是感冒了。所以回家後吃了成藥就去睡覺。

 

一路睡睡醒醒不安穩,分不清夢中還是真實世界,總是不斷有門被大力甩上的聲音傳來。

傍晚  5  點多,我掙扎地醒來。

「阿嬤一整天都在外面敲門你還睡得著? 我真佩服你。」 賤內過來摸摸看我有沒有發燒。

 

原來不是作夢。

 

我剛醒來起床氣不小,癱在床上一陣子,最後還是起身幫自己弄了點吃的。

賤內照樣在工作間電腦前戴著耳機工作,貓咪們則是躺在客廳地板。一切看起來很平靜無波。

 

“砰,砰,砰,” 夾雜著謾罵,又來了。

 

可能因為身體微恙,或者緊繃的那根弦再也撐不住,啪嘰一聲,它斷了。

 

「我們家的 IKEA 工具箱在哪? 裡面有一支鐵鎚的那個。」我很稀鬆平常的問著賤內。

這種工具類的東西一向歸賤內收管,他從櫃子裡找出來給我後又回去工作。

 

打開箱子,掂了掂那一把鐵鎚,十分襯手。我坐在沙發上又過了 10 分鐘,門外的聲響沒停過。

站了起來,我慢慢地走到大門,先把內門打開。

 

「妳可以不要再敲我家的門了嗎? 妳到底是有什麼問題?」

「你們ksfedjoi @ksudhfsudhf 。」 一樣是聽不懂的亂罵。

她丟下手中敲爛的雨傘,衝回她家拿了一支鐵鍋鏟,直接就尻上我家鐵門。

 

於是我迅雷不及掩耳的拉開鐵門,一手拿著鐵鎚,另一手借著鍋鏟用力把她拖進我家。

我邊大喊  ”有人擅闖民宅啊” 邊偷打她。

這位年近80的瘋老太太力氣之大,費了我一番功夫才踹了她肚子幾腳,成功的讓她轟然倒地。

 

一抬頭看到賤內滿臉驚恐的張大嘴,

「what …. what are you doing? 」

「她未經允許擅闖民宅,報警。」

 

電話還沒撥通她已經醒來,蹦跳的老高,快速竄回她家,還不忘把鍋鏟帶走。

地上留著幾滴血跟幾個髮捲,我想應該是阿嬤的。

 

原以為經過這一切會很緊張,我卻莫名的冷靜。

今天就跟你決一生死吧,老妖婆。

 

警車救護車喔咿喔咿的都來了。

同一位警察杯杯,我大致上解釋了一下。

這位阿婆今天格外的生氣蓬勃,從一早就敲打到剛才,我開門想請她冷靜,她就突然闖進我家。

 

警察看了高大的賤內,

「是他還是妳跟對方打架? 」

「是我。」伸出手臂讓他看被阿婆尖銳指甲抓的血痕,亂七八糟的看著挺嚇人。

「全部人都先到急診室吧。」

 

在急診室,阿嬤頭上有撕裂傷,別問我為什麼,我只有踹她肚子,一點都沒碰她頭一下。

醫生在幫我消毒打針包紮開驗傷單,我眼角看到警察跟阿婆的醫師私私竊語。

 

「妳不會闖大禍了吧? 」 賤內有些擔心。

「別怕,我保護你。」看,到底誰才是真漢子?

 

醫師幫阿嬤打鎮定藥物讓她睡著,我們跟著警察去了隔壁的派出所。

 

2 小時不斷的喝老人茶跟聊天,我最後忍不住了。

「所以我們需要什麼辦什麼手續嗎? 」

「現在剛好連絡上她兒子,他正在過來的路上了,等他來了再說。」

 

好,非常好,我一直找不到她家人。我想好好質問一下家屬,怎麼可以放一個有精神疾病的老人獨居出來禍害鄰居。

 

兒子一來到派出所,看到我跟賤內,立刻跟我們 90 度大鞠躬頻頻道歉。

「真的很對不起你們,我媽她這樣很久了,之前住在那裏的醫生幾乎都不在家,所以也不知道她發作起來是這樣。」

「她不吃藥,每次都用騙的,之前管委會聯絡我,我還想等有空的時候過來看一下,沒想到今天就發生這種事情。」

 

「你們既然知道她生病了需要被盯著吃藥,怎麼沒有住在一起或送到療養院? 」

「以前我媽也是跟我們住在一起,就算我老婆盯著她吃藥,她還是會偷偷吐掉。」

「她跟我們住在一起發病的時候也是這樣,後來我老婆小孩都受不了,才讓她住到這邊。之前有一個社工會定期來看她,但後來不知道怎麼一回事就不來了。」

還能有什麼事? 肯定是你媽又把人家打跑啦。

 

「這位先生,你可以問問管委里長甚至警察,我們一直息事寧人跟不斷忍耐,我們已經被你媽媽搞得精神耗弱了。」

「今天發生這件事,是你媽媽有暴力傾向還擅闖民宅,我不想再姑息了,請你給我一個解決方案。」

「我現在立刻就簽強制送醫的單子。」這位兒子大義滅親滅的好啊。

於是阿嬤在昏睡中就被強制送醫了。

 

接下來我們總算是過了一段寧靜的居家生活。

同時我們也著手找台北的房子要搬家。

強制送醫是有時間限制的,她隨時有可能回來再起肖,為了我們的精神健康,先逃了再說。

 

果然,3 個月後阿嬤回來了,帶著一隻吉娃娃。

我們已經在整理搬家的東西,有時候在外面還會看到阿嬤拎著吉娃娃散步。

可憐的小狗幾乎是上半身懸空的被拖著走。

 

那一年年底我們搬離了桃園,回到台北。

隔年的農曆春節我們去長灘島好好的渡了長假。

 

3 月,我接到桃園刑事局的電話。

「謝小姐,請問你今年  1 月底到  2 月初這一段時間人在哪裡? 」

「蛤?有什麼事嗎? 我跟我男朋友出國去了菲律賓。」

「妳XX路上隔壁的鄰居在家裡不自然死亡超過20幾天才被人發現,所以想詢問妳的行蹤。」

現在是懷疑我殺了她?

我承認這念頭在我心裡出現好幾次,但我是守法的好公民;賤內還需要我保護他咧。

 

「男朋友是之前跟妳同住桃園那一位嗎? 」 殘念,是的,還是同一個。

「妳的公寓現在是誰在住? 」 租出去啦,是一個單親爸爸帶著國小的兒子一起住。

「我們會去查妳們的入出境紀錄跟拜訪租客,謝謝妳的配合。」

 

轉頭立刻撥給轄區的警察杯杯。

「唉唷,好家在妳們搬走了啦,不然現在說都說不清喔。」

原來,我們搬走之後,阿嬤又自己停藥了,四處搞得雞飛狗跳,那一區塊的人都看過她勒著小狗散步。

突然之間她就再沒出現,大家還慶幸可以安靜一下了。

 

後來是打掃的大叔在清掃我們樓上時聽到吉娃娃淒厲的叫聲,連續好幾天沒停過。

他心生疑竇,卻又沒膽下樓,於是找了管委會的主委一起查看。

敲了半天門沒有回應,狗狗還在裡面嗚嗚嗚的哭喊。

「你甘有聞到什麼味道? 」 大叔問主委。

「甘納烏捏。」於是決定報警。

 

破門而入,發現黑爛掉的阿嬤一坨倒在地上。

滿屋子的蚊蠅,吉娃娃像看到親人一樣的衝了上來。

法醫現場鑑定,死亡將近一個月,冬天氣溫低所以現在才有味道。

解剖之前沒人知道她怎麼死的,所以刑事局就打給我。

 

當天我跟賤內很是慶祝了一番,終於解脫了。

我們深信接下來會是光明的未來。

 

錯,大錯特錯。

 

過了幾個月,我們收到法院的傳票。

我們被告了,被死掉的阿嬤告了。

這是哪門子的靈異事件? 人都掛了還能告我們?

重點是告什麼?

 

“外籍男子行兇傷害。”

 

賤內一臉委屈,「是妳打的她啊,我從頭到尾都沒離開椅子耶。」

 

於是我又開始了一連串的找律師找法院。

「提告人都死亡了為什麼還要開庭? 」

因為她是在死亡前透過某立委提出的訴訟,已經入了系統,不能因為人過世就取消。

「法庭上另一造是誰會出席? 」

沒有人,這庭就是開給我跟賓拉登#2的。

 

我不是法律專業,但是以常識來看這很不可思議,簡直是浪費資源跟我繳的稅金。

我看關鍵字是某立委吧?

 

開庭當天我們帶著之前收集的所有錄音檔影片等證據前往。

一開庭法官看了文件,再看看我跟賤內,問了書記,「提告方人呢? 」

書記湊上去嘰嘰咕咕,法官翻了白眼。

 

「那個,他會說中文嗎? 」 賤內只會說肚子餓了要吃牛肉麵。

「妳幫他翻譯,但妳要簽一份文件宣誓說明妳會據實翻譯。」

法院沒有翻譯? 好,我來吧。

 

「尼先生,對方告你施暴,說你將她拖入你家並痛毆她,你的辯解? 」賤內姓Nilsson,被法官簡稱尼先生。

 

「我沒有,你看看我跟她的體型差異,我要是痛毆她,她當天就會被去世了。」他氣的唷,順便拍了拍肚子展現自己有多壯實。

「…… 」 法官看了他一眼,嘴角些微失守。

 

「那謝小姐你有現場目擊嗎? 」 我,我是當事人啊! 我才是那個毆她的啊!

我把同一套說法再說了一次,再次秀出我手臂上的疤。

 

「好,本案終結,不起訴。」

 

走出桃園法院,外面明晃晃的大太陽照的我眼花。

「這次,我們是真的解脫了吧。」我牽著賤內的手離開。

 

我們的桃園症候群一直到幾年後才消失,到現在我還是很討厭聽到甩門的聲音。

 

 

後記:

  • 阿婆真正死因我不知道,但現在我還在這邊寫文娛樂大家,表示人不是我殺的。
  • 我一直有個疑問,她在家死亡一個月,吉娃娃這段時間吃的是?
  • 外配賤內姓尼,名爾森,字賓拉登,號肉丸。
  • IKEA的工具箱依舊是我的寶貝。
  • 敦親睦鄰不在我的字典裡。那長達一整年的敲打爭吵紛爭,沒有任何鄰居關心或詢問,所以去他的敦親睦鄰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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